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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动态——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接受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评价

发布日期:2019-03-05 18:14:00 浏览次数:
        为了检验《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内卫计医发〔2018〕35号)落实成果,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考核评价小组一行7人于2019年3月4日,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次考核对照自治区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各项指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价。乌海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宿静以《一手抓改革,一手抓改善,为患者提供有温度的医疗服务》为题,对本院建立和完善“五项制度”、积极践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十项重点任务”的开展情况、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等进行了详细汇报。听取汇报后,考核小组现场核实、查阅了佐证材料,对保健院进行了全面考核评价。考核小组肯定了妇幼保健院在改善医疗服务工作中的多项成绩及工作亮点,就预约诊疗、医务社工和远程医疗等个别工作提出了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长期以来,保健院通过优化诊区设施布局,营造温馨就诊环境;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持续改进护理服务,落实优质护理要求;广泛开展院务公开,妥善化解医疗纠纷;合理调配诊疗资源,畅通急诊绿色通道;规范诊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注重医学人文关怀,促进社工志愿服务;全面提升服务效能,着重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今后,保健院将按照《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各项要求,持续改进医疗行动,规范落实五项制度,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安全水平,不断调整完善服务内容和举措,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就医过程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