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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乌海市妇幼保健院职工认真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

发布日期:2020-08-21 18:39:44 浏览次数:
  2020年6月中旬,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按照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公立医院“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的通知》(乌卫体改发〔2020〕184号)及其《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在全区组织开展2020年度“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的通知》(内卫体改字〔2020〕240号)要求,全面安排部署了本院2020年的“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

  领导带头,学法知法。6月中下旬首先在领导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中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活动。7月份以来,全院各科室职工在分管领导和科主任领导下,全面展开了对两部法律的学习活动。
  宣讲释义,强化学习。7月24日下午,院长宿静精心制作了课件,在全院职工中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对两部法律各个章节及重点条款进行详细解读,并针对本院职工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全员考核,巩固成效。8月份以来,院“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领导小组联合院普法办,结合《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活动,在全院职工中开展了对3部法律的答题考试活动。截止8月14日全院516名职工全部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线上考试,成绩均合格。
  积极行动,抓好落实。7月份以来,全院医务人员身体力行执行落实3部法律,依法依规做好传染病诊疗、疫情报告、院感控制、规范转运等工作,认真开展妇幼健康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促进活动。全院职工在深刻领会法律新规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作用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提高了依法管理、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营造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推动“讲医改、见行动、出成效”活动做出了积极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