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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人才引进简章

发布日期:2021-07-06 16:53:34 浏览次数:
为加强我院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按照《乌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乌党办发﹝2020﹞5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乌海市人才引进目录的通知》(乌党办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人才16人,人才引进简章如下:
一、引进范围及条件
(一)引进范围
详见附件《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目录》,共计16人。
(二)引进人才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不良职业道德记录。
3.学习成绩优良,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18-40周岁。已与企事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征得聘用单位书面同意。
(三)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乌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公立医院控制数范围内人员)以及近5年内本市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3.现役军人。
4.其他情形不得引进的人员。
二、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7月9日-7月13日(包括周六日),共5天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四楼)。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人才引进报名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学习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
6.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7.报名咨询电话0473-2082725。
(二)资格审查
1、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公示。
2、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具体事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引进)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方式及要求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去掉最低分、取两位小数平均分。如有相同分数,小数位数顺延)主要考察报名人员专业知识能力。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当日内同一考官组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
2、面试时间:7月14日
面试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后勤三楼会议室。
3、面试组织。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面试组七人(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考官人选由用人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遵守保密及回避工作纪律。
4、面试工作纪律。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面试考官要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评分表》中的分项评分标准和考生当场表现给分,其中任何一项给分不得受其他项给分印象的影响;考官应独立评分,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不得有不尊重应试人员的言行或举止。在考生回答问题期间,考官和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外出。
考生参加面试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若已携带,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候考室外交还考生本人。考生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人才引进工作组将在用人单位官网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人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必须在我院的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由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或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我院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公布的引进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经核实存在虚报、瞒报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取消其引进资格,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确定。
报名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人才引进领导工作小组要形成考察报告,对通过考察拟引进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
(六)确定拟引进人员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由我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市卫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应届毕业生截止毕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一律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
三、引进人才待遇
引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协议且工作年限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对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引进人员按照《乌海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纪律监督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医院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邀请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参与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358(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办公室),0473-2013879(乌海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办公室)。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2082725。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报名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医院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考试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手套,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考试当天所持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涉考人员、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涉考人员、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涉考人员,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四)此招聘简章对于未招聘满的岗位在2021年度内有效,如有意向者,可随时联系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473-2082725
 
附件: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目录
 
                                                                                                                                                   乌海市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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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才引进目录



人才引进报名表
http://www.whsfybjy.com/uploadfile/2021/0706/2021070604565587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