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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摄影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05 09:56:50 浏览次数: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对我院新生儿摄影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摄影服务
二、项目类型:服务类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项目内容:本次询价内容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摄影服务项目,具体详见本询价文件需求。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内容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服务期
1 新生儿摄影
服务项目
新生儿摄影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内容,且均在有效期内;
3、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起至今)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服务要求
1.投标方严格按照我院规章制度制定工作流程。
2.每天(无假日)上午9:00-12:00来院为出生24小时内宝宝拍照,派接受过专业培训人员对接病区护士长。3天内将照片摆台带回医院与病区护士长、患者家属进行交接并签字。
3.我院提供基本信息(宝宝父母姓名、出生信息、联系电话)不允许泄露,一经发现我院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效应;
4.摆台要求:尺寸20*30以上、附出生照片一张、宝宝右手、左脚印及寄语。
5.专业摄影师不允许留长指甲,拍照时按照我院感控要求拍照、避免人为损伤新生儿。
6.拍摄时注意与病人交流沟通,避免引起冲突,禁止宣传影楼相关活动,此摆台为医院赠予产妇,故不允许向产妇收取任何费用。
七、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工商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3、报名时必须符合以上要求,如不符合要求,则拒绝该公司投标。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询价是采购人根据医院需求进行的公开询价,投标供应商在相同报价的情况下,择优选择。
2、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医院要求。
九、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除外)
2、报名方式:递交书面文件形式
采购人:乌海市妇幼保健院
地  址: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滨河区神华街19号
联系人:采供科 王女士13948345177、0473-312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