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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促发展——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全体党员签署《网络文明行为协议书》,强化意识形态领域建设

发布日期:2018-01-08 21:37:26 浏览次数:
       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根据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中共乌海市委组织部乌海市委网信办印发《关于规范乌海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意识形态教育,规范党员网络行为,院党总支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与全体共产党员分层签定了《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协议书》。   
        各党支部还对全体共产党员在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和建立群组等信息进行登记备案。协议书中明确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坚决与网上错误思潮作斗争。院党总支书记和院长宿静在全体党员中特别强调,网络行为考验着党员和干部能否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关于规范乌海市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细则》既设定了必须达到的高线、主线,也划出了不能逾越的底线、红线。我们党员干部要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以强烈的政治清醒和使命担当,以规范有序的网络行为,向社会传递正能量,弘扬良好风气,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